以案示警 我县曝光三起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典型案例
(本网讯 记者张娜)非法生产、销售、运输、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,犹如潜藏在身边的“安全隐患”,不仅易引发火灾、爆炸等安全事故,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还会破坏生态环境、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为持续推进烟花爆竹“打非治违”常态化、长效化,强化安全监管,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,现向社会公开曝光一批“打非治违”典型案例,以案释法,发挥警示作用,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与安全共识,共同筑牢安全生产防线。
案例一:王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
2025年12月2日,县公安局在工作中查明,王某在大厂镇某村家中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案例二:张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
2025年12月2日,县公安局在工作中查明,张某在夏垫镇萨拉曼卡小区某底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张某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案例三:金某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
2025年12月3日,县公安局在工作中查明,金某某在陈府镇某村出租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条规定,金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。
安全无小事,责任大于天。请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守法,不参与、不购买、不储存非法烟花爆竹。让我们携手同心,从自身做起、从现在做起,坚决抵制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,以实际行动守护生命财产安全,共建共享平安、和谐、美丽的家园。